
圖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義寶派出所所長 林昌德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近日加強山區道路交通安全勤務,全面執行高強度路檢與機動攔查,日前在六龜區太平路與光復路口查獲一名50歲賴姓男子,不僅未戴安全帽、無照騎車,還涉嫌酒駕拒測,警方盤查時其口袋更當場掉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現場依法逮捕送辦,共計開出5張罰單,其中拒絕酒測最高可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表示,為防制毒品駕駛危害山區道路安全,近期依據警政署最新修正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全面強化轄區重要路段交通攔查勤務。警方指出,案發於115年5月16日13時50分許,義寶派出所所長林昌德在六龜區太平路與光復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發現賴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未戴安全帽,且沿途蛇行、車身左右搖晃,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義寶派出所所長林昌德隨即尾隨攔查,盤查過程中發現賴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當賴男伸手自褲子口袋拿取證件時,一包重約0.51公克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竟當場掉落地面,警方立即依法扣押毒品,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其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警方進一步表示,賴男除涉及毒品案件外,另有酒駕拒測、無照駕駛及未戴安全帽等交通違規情形,共遭警方開立3張交通罰單;另車主部分,也因借用車輛涉及酒駕與無照等違規,再被開立2張罰單,總計5張罰單。其中,拒絕酒測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將面臨相關行政處分。六龜分局說明,警方現場對賴男進行毒品口篩時未出現反應,後續仍須待採尿檢驗結果確認是否涉及毒駕情事,若檢驗呈陽性反應,將再依毒駕相關罪嫌追加移送法辦。警方也指出,隨著警政署最新修正毒駕取締程序全面上路,若駕駛人出現精神恍惚、蛇行或拒檢等疑似毒駕情形,警方即可依法實施快篩,若呈陽性將直接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此外,最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已正式將毒駕公共危險犯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警方未來若發現涉犯毒駕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者,將主動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以遏止毒駕危害用路安全。六龜分局呼籲,毒駕與酒駕均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山區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