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 高雄苓雅深夜機車碰撞!閃紅燈未停、閃黃燈未減速釀車禍

圖說:受訪人凱旋所副所長 李先宜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苓雅區17日凌晨發生一起機車交通事故,兩名機車騎士於中正一路與福安路口發生碰撞,造成雙方多處擦挫傷送醫。警方初步研判,其中一方未依閃紅號誌停車再開,另一方則未依閃黃號誌減速慢行,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鑑定分析。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副所長李先宜表示,於115年5月17日凌晨0時12分接獲報案,指稱苓雅區中正一路與福安路口發生機車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同時協助交通疏導,並通知交通分隊到場進行事故測繪與蒐證作業。警方調查指出,22歲林姓男子騎乘機車沿福安路由南往北行駛,32歲黃姓男子則騎乘機車沿中正一路由西往東行駛,雙方於中正一路與福安路口發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2名騎士身體多處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意識均清楚,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現場檢測確認,雙方皆無酒後駕車情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指出,初步研判事故原因,疑為林男行經閃紅號誌路口時,未依規定停車再開;黃男則於閃黃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雙方違規行為進而導致事故發生。警方表示,林男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黃男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至於詳細肇事責任與事故原因,後續將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進一步分析鑑定。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車、機車或步行通過路口時,皆應遵守交通號誌與道路交通規則,尤其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時,更應提高警覺、減速慢行,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也強調,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違規取締工作,全力維護高雄市道路交通安全。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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