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於115年5月10日18時40分許,在前鎮區發生一起「拒檢衝撞員警、肇事逃逸」案件。警員黃耀霆巡經忠誠路與瑞田街口時,發現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之男子違規紅燈左轉,遂依法尾隨準備攔查,不料對方見警後心虛,竟突然迴轉加速逃逸,引發一連串危險行為。警方指出,員警基於交通安全考量,於凱旋四路與瑞田街口停止追緝,改採逕行舉發,未料返程途中再度於瑞賢街發現該車,黃員依法上前攔查時,騎士竟拒不配合,甚至直接衝撞警用機車,造成員警當場人車倒地,並波及路旁停放機車後逃逸。黃耀霆員警左前臂及右膝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案發後,現場熱心民眾主動協助追蹤肇事車輛並提供車牌資訊,成為破案關鍵。前鎮分局依《高雄市獎勵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及酒後駕車辦法》,協助該名民眾申請新臺幣3,000元獎勵金,展現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的力量。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鎖定年約36歲陳姓男子涉有重嫌,並研判其可能藏匿於苓雅區國軍英雄館周邊。專案小組連夜查訪,於11日凌晨0時許在該處對面成功攔查陳嫌到案,陳男當場坦承犯行,供稱因無照駕駛擔心遭查緝,才鋌而走險拒檢逃逸。全案依《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第185-4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及第277條傷害罪移送偵辦;另交通違規部分,包括闖紅燈、肇逃致傷、無照駕駛及拒檢等,合計最高可裁罰新臺幣80,400元,並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第一時間前往慰問受傷員警,肯定同仁堅守崗位的專業與勇氣,並強調警方對於「拒檢逃逸、衝撞員警、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絕對依法究辦、追查到底,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高雄交通安全與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