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表示,115年5月21日晚間7時許,小港區孔鳳路發生一起糾紛案件,雙方因停車與擦撞問題發生口角,後續更演變成傷害與毀損事件,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查處。警方初步調查,44歲范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客車停放於41歲阮姓女子店門口前,阮女外出倒垃圾時,疑不慎碰觸到范男車輛,雙方因此發生言語爭執,隨後衝突升高。過程中,阮女造成頭部、胸部及膝蓋擦挫傷,現場店家物品亦有毀損情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桂陽派出所獲報到場處理時,范男已先行駕車離開現場。警方後續積極調閱相關資料並循線通知范男於當日晚間11時許到案說明。經警方了解,雙方並無債務糾紛等其他糾葛,純粹因停車與擦撞問題引發爭執。全案警詢後,警方依《刑法》傷害、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詳細案情仍待檢警後續釐清。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時應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衍生肢體衝突或違法行為,以免觸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