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針對媒體關切員警清槍誤擊事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說明,轄內七賢路派出所一名員警於5月10日16時至18時擔服巡邏勤務前,於16時5分許領用槍彈時,在清槍區執行清槍作業,因未依規定程序操作,不慎誤擊子彈1發,所幸現場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警方指出,該派出所設有符合規定之清槍區與清槍桶,員警當時亦有將槍口朝向清槍桶內操作,惟因未完整遵循清槍安全流程,導致誤擊事件發生。整起事件屬於操作疏失,並非設備問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表示,經內部調查後,已依規定對該名員警核予記過一次處分,並對七賢路派出所所長予以申誡兩次,以落實督導責任與管理機制,強化勤務安全。警方強調,員警領用槍彈及清槍作業,均有嚴格標準作業程序(SOP),任何環節疏忽都可能造成風險,未來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與督導機制,確保第一線員警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鹽埕分局重申,將全面檢討相關作業流程與訓練機制,避免類似「清槍誤擊」事件再次發生,並持續提升警察勤務安全與專業紀律,以維護社會大眾對警察執法安全的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