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交通警察大隊前鎮分隊分隊長黃偉賓說明事故經過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圖/警方提供)港灣新聞網/莊尚諭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與車站後街(8月20日)下午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擦撞事故,一名28歲伊姓男子受傷送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管制,避免二次事故發生。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下午4時30分許,32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新生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準備向右變換車道。同一時間,28歲伊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同樣沿新生路由南往北方向直行,兩車在變換車道過程中發生擦撞。事故造成伊姓男子受傷,警方到場後立即通知救護車將其送醫治療。經醫療處置後,警方表示傷者目前沒有生命危險。前鎮分局表示,經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李姓汽車駕駛與伊姓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警方初步研判,事故可能與李姓男子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操作有關,另查出其變換車道過程中未全程使用方向燈,相關違規部分將依法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實際處分內容仍依警方後續舉發及相關程序辦理。前鎮分局強調,目前警方僅為初步肇因研判,詳細事故責任仍須送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不宜在完整調查完成前先行認定最終肇責。前鎮分局提醒,駕駛人變換車道前應先確認後方及側方來車,並提前、全程使用方向燈,禮讓原車道直行車輛先行,避免因突然切換車道造成擦撞。警方也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與汽、機車同樣會出現在一般道路環境中,所有駕駛人都應提高注意力、保持安全間隔,共同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