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協助65歲林姓婦人尋找忘記停放位置的愛車。(圖/前鎮分局提供)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我只記得車牌最後是3317!」高雄一名65歲林姓婦人日前到銀行辦事,準備返家時卻突然發現愛車怎麼也找不到,焦急之下只好向警方求助。所幸前鎮警方調閱監視器逐一比對,不到10分鐘就成功尋回車輛,讓原本心急如焚的林婦終於鬆了一口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表示,9月2日上午11時許,復興路派出所所長陳勇旭、警員林琮頡接獲民眾報案,稱停放的自小客車疑似不見,隨即展開協助。警方了解,報案人為65歲林姓婦人。林婦當天到銀行辦理事情,結束後準備開車返家,卻一時想不起車輛究竟停放在哪個位置。更讓搜尋增加難度的是,林婦連完整車牌號碼都無法確認,只記得車牌尾數「3317」,也無法立即清楚指出確切停車位置。警方依據林婦提供的有限資訊,先了解她當天可能行走的方向,再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沿著可能路線逐一比對車輛特徵及車牌尾數。經過警方抽絲剝繭搜尋,不到10分鐘便成功找到林婦的愛車。警方確認車輛位置後,立即帶她前往查看,結束這場虛驚。林婦看到愛車平安無事後,原本緊張的情緒也總算放鬆,對警方僅憑車牌尾數及監視器畫面,就能迅速找回車輛感到相當驚訝,也頻頻向員警表達感謝。這起事件雖只是日常生活中的小插曲,卻也凸顯民眾一旦忘記停車位置,若又無法完整記得車牌號碼,尋車難度往往會大幅增加。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所長陳勇旭提醒,民眾停車後可善用手機拍下停車位置、附近門牌或明顯地標,也可將完整車牌號碼存在手機中,以備不時之需。前鎮分局表示,如民眾真的遇到忘記車輛停放位置的情況,可先回想最後停車地點與行走路線,並儘量提供車輛顏色、車型、車牌號碼或附近明顯地標,警方可依實際情況協助調閱監視器尋找。警方也提醒,若是在大型停車場、商場或醫院等處停車,可利用手機定位、拍照、樓層編號或停車柱號碼記錄位置,避免因一時忘記而增加焦慮與尋找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