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屏東分署提醒,民眾收到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後應儘速處理,若確有經濟困難,可主動聯繫執行分署洽詢分期清償。(圖/屏東分署提供)港灣新聞網/屏東報導欠繳牌照稅、國道通行費、交通罰鍰及健保費,多年累積近300件、金額超過新臺幣44萬元,直到名下不動產遭查封才趕緊繳清!屏東一名未滿30歲男子因長期積欠多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案件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屏東分署查封男子位於竹田鄉的不動產後,男子擔心財產後續可能進入拍賣程序,在查封後短短一週內籌足款項,親自前往分署一次繳清44萬餘元欠款。屏東分署指出,該名義務人從數年前開始陸續積欠多項費用,包括使用牌照稅、國道通行費、交通違規罰鍰、全民健康保險費等,相關案件長期未獲清償。其中,男子名下車輛除了有使用牌照稅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欠款外,仍多次駕車行駛國道,卻未繳納國道通行費及相關罰款,加上長期滯納全民健康保險費,最終累積案件數接近300件。相關欠款先前已由財政稅務局、監理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等機關進行催繳,但義務人仍未完成繳納,因此案件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累積欠款總額達44萬餘元。案件進入行政執行程序後,屏東分署開始清查義務人名下財產,並曾核發扣押命令,希望從其銀行存款進行執行,不過因男子帳戶內餘額不足,未能藉此清償相關欠款。銀行帳戶執行未果後,承辦人員進一步擴大清查財產資料,發現男子名下在屏東縣竹田鄉持有一處不動產,屏東分署因此依法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查封登記。這項執行措施也成為整起案件的轉折點。男子得知名下不動產已遭依法查封,不僅暫時無法自由進行買賣處分,若欠款持續未獲清償,後續還可能依法進入拍賣程序,才開始積極處理多年累積的欠款。根據屏東分署說明,男子為了避免名下不動產進一步面臨拍賣,在查封後約一週內籌足全部款項,日前更親自攜帶現金前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臨櫃,一次繳清44萬餘元欠款。屏東分署確認全部款項均已繳納後,也隨即發文辦理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從銀行帳戶餘額不足無法執行,到不動產遭查封後迅速全額清償,也顯示行政執行措施對促使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所產生的效果。屏東分署表示,目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正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目的在加強車輛相關稅費及交通罰鍰案件的執行,並藉此維護交通秩序及用路人權益。屏東分署提醒,民眾若積欠依法應繳納的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後,除可能增加相關執行費用外,執行機關也可依法清查義務人名下財產,並視個案情況對銀行存款、動產及不動產採取相關執行措施。因此,收到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後不宜置之不理,應在期限內處理。若確實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也可主動與執行分署聯絡說明實際情況,符合相關規定者可洽詢分期清償方式,避免後續財產遭到依法執行。屏東分署也藉由本案提醒,積欠金額即使並非巨額,只要長期不處理,案件進入行政執行程序後,仍可能對個人名下存款、車輛或房地產產生實質影響。與其等到財產遭查封後才急著籌款,不如在收到通知時主動面對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