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機車騎士違規畫面曝光!停輕軌軌道區等左轉 三民警:最高可罰1,800元

圖說:說明人三民第二分局覺民所 所長蘇宇炫/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與九如一路口一段交通違規影像引發討論,警方表示將依法查處。(圖/三民第二分局)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與九如一路口近日一段交通違規影像在網路流傳,引發民眾討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表示,截至目前並未接獲相關交通事故報案,但經檢視影像內容後,發現機車騎士涉嫌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且停留於輕軌共用道路路口軌道區黃色鋪面等待左轉,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將依相關事證依法舉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指出,本案由覺民派出所受理說明,覺民派出所所長蘇宇炫表示,警方目前未接獲民眾報案,也未發現該案造成交通事故或人員受傷,但針對網路流傳影像已主動檢視內容,依法進行後續查處。警方初步檢視畫面發現,該名普通重型機車騎士行經三民區大順二路與九如一路口時,未依規定採取兩段式左轉,而是在輕軌共用道路路口的軌道區黃色鋪面停等,等待左轉時機,此行為已影響路口交通秩序,也增加輕軌及其他車輛通行風險。三民第二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依規定左轉或未依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可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依據蒐集到的影像及相關事證,依法舉發違規行為。警方也提醒,輕軌共用道路路口設置的黃色鋪面屬於禁止停等區域,主要目的是保持軌道淨空,確保輕軌列車安全通行。所有用路人行經該路段時,應依交通號誌及標線規定儘速通過,不得停留等待,以免影響公共運輸運作及道路安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強調,警方將持續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及影響公共運輸安全的行為加強執法,並運用民眾提供影像、監視器畫面及科技執法等方式,提升交通管理效能,維護道路秩序。警方再次呼籲,機車騎士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的路口時,應依規定完成兩段式左轉程序,切勿貪圖方便違規行駛;遇有輕軌共用道路時,更應遵守交通規定,共同維護高雄市交通安全與公共運輸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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