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5歲童闖紅燈騎單車險遭公車輾過!驚悚畫面瘋傳 小港警追查家屬並通報社會局

圖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針對網路流傳幼童騎乘自行車險遭公車波及影片,主動展開調查,釐清事故經過及責任歸屬/說明人高松派出所副所長 王元良(圖/小港分局)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網路近日流傳一段兒童騎乘自行車險遭公車波及的驚險影片,引起不少民眾關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表示,事件發生於115年7月27日下午5時43分許,地點位於高雄市小港區松信路與松華路口。警方雖未於案發當時接獲110報案,也未接獲公車業者通報,但在發現網路流傳影片後,立即主動展開調查,釐清事故經過及相關責任。經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檢視網路影像及相關資料,初步發現一名兒童騎乘自行車橫越路口時,疑似未遵守交通號誌,在紅燈狀態下由松信路右轉進入松華路,過程中與一輛正常行駛中的公車發生擦撞並倒地,所幸僅驚險擦身,未遭公車車輪輾壓,畫面曝光後也引發外界對孩童交通安全的高度關注。警方指出,由於案件當下未接獲任何民眾報案或公車公司通知,因此警方未能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測繪。不過,在掌握影片內容後,已立即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及相關影像,希望完整還原事發經過。依目前初步檢視結果,公車行駛過程尚未發現明顯交通違規情形,但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須待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後進一步釐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表示,若經調查確認兒童騎乘自行車涉及紅燈右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警方已於7月28日上午尋獲該名5歲幼童家屬,因幼童當時正在就學,警方將待其放學後,由家屬陪同至派出所說明,同時通知公車駕駛到案,以利釐清整起事件責任。警方進一步表示,若確認該名幼童未滿14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規定,相關交通違規責任將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負責,除依法裁罰外,警察機關或裁決機關亦得要求法定代理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提升監護人交通安全觀念。此外,針對外界關心影片中幼童疑似獨自騎乘自行車外出的情形,小港分局表示,目前已依程序啟動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後續將由社政單位評估是否涉及監護疏失及兒少保護等相關事項,並依法進行後續處理。至於外界關注公車駕駛是否涉及事故後未依規定停留處置,警方表示,目前仍待雙方到案說明及調查後,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涉及相關責任。本案由高松派出所負責後續調查,高松派出所所長陳佳禾為案件聯絡人,案件說明則由高松派出所副所長王元良對外說明。警方也提醒,暑假期間孩童戶外活動增加,家長應多留意孩童行蹤,不宜讓年幼兒童單獨於道路騎乘自行車,並應從小建立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同時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保持警覺,共同守護兒童及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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