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所所長 陳頌文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三民區林森一路17日凌晨發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並依規定啟動家庭暴力防治機制,全案依法移送偵辦。三民第一分局表示,長明派出所於6月17日凌晨1時38分接獲報案,指稱林森一路一處住家內發生糾紛事件。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迅速展開處置作為,以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警方初步調查了解,49歲丁姓男子疑似飲酒後,因家庭生活及工作問題與51歲李姓女子發生爭執,雙方言語衝突逐漸升高,現場情緒相當激動。過程中,李女身體受到傷害,臉部及右手出現擦挫傷情形,警方隨即協助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治療,所幸經醫師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目前傷勢穩定。警方到場時發現丁男酒後情緒不穩,為避免再度發生衝突或危害現場安全,員警立即採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並依相關規定實施保護管束,維護當事人安全及現場秩序。案件後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同時警方依職權通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介入關懷,並協助被害人辦理保護令申請程序,另同步通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必要協助與後續資源服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強調,家庭暴力絕非家務事,任何暴力行為都不應被容忍。警方將持續落實家庭暴力案件通報、保護及偵辦機制,全力守護被害人安全與權益。警方也呼籲,若民眾遭受家庭暴力,或發現周遭親友疑似遭受家暴,可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110報案專線,或向派出所、醫療院所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尋求協助,共同建立安全、友善的生活環境。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