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所長王學甫表示,針對本轄中安路行車糾紛案,警方於4月22日對外說明案件經過,並呼籲用路人行車應相互禮讓,避免衝突發生。警方指出,本案發生於115年3月21日19時35分許,陳姓男子(33歲)駕駛自小客車沿中安路由東往西行駛,與同向謝姓男子(51歲)駕駛之自小客車於路口因互不禮讓發生口角糾紛,雙方下車後進一步衍生衝突。經查,衝突過程造成謝男頭部擦挫傷,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雖雙方均未提出刑事告訴,但針對陳男於衝突中涉及加暴行為,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規定予以裁罰。警方呼籲,行車過程應保持理性與耐心,切勿因一時情緒衝動而衍生衝突,影響自身及他人安全。若發生糾紛,應透過正當管道處理,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社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