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灣新聞網/綜合報導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象徵我國托育制度正式邁入新里程碑。衛生福利部表示,感謝朝野立委與各界團體共同支持,歷經4年討論與多方協商,完成專法立法程序,未來將全面強化未滿2歲幼兒照顧制度,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與安全。衛福部指出,本法自民國110年起邀集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兒福團體、托育團體及家長代表等,歷經40次會議與4場公聽會,最終由行政院原提6章78條內容,經立法院審議擴充為6章94條,顯示社會對托育制度改革的高度期待與重視。本次《兒童托育服務法》修法重點聚焦五大面向,包括:第一,提升居家托育法律位階並強化資格管理,明訂須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方可執業;第二,建立全國一致托育機構評鑑制度,並要求公開人員資格、收托人數及收費資訊,提升透明度;第三,強化不當照顧案件處理機制,規定托育機構須設置監視錄影設備並保存影像至少30日,同時提高違規裁罰並建立記點制度。此外,第四,因應家長需求,新增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等多元托育型態,並將公共托育家園正式納入法制;第五,透過放寬公有不動產使用規定及運用學校餘裕空間,加速公共化托育機構布建,以回應家長對托育資源的迫切需求。衛福部強調,未來將於1年內完成約20項授權子法,並與托育服務提供者及家長攜手合作,建構更完善、安全且多元的托育體系,實現政府、業者與家庭三方共贏,全面提升台灣托育政策發展與幼兒照顧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