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快車道驚見休旅車停路中央!警敲窗竟叫醒醉倒駕駛 酒駕下場曝光

圖說: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四路外側快車道一輛休旅車停滯不前,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說明人前鎮分局草衙所副所長 林立閎(圖/前鎮分局)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四路日前深夜驚傳酒駕事件,一輛休旅車竟停在外側快車道一動不動,造成後方車輛紛紛減速閃避,險些引發追撞事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赫然發現45歲林姓男子竟在駕駛座上呼呼大睡,經拍打車窗及呼喊後才緩緩醒來,警方隨即查獲其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前鎮分局表示,草衙派出所於115年8月1日凌晨0時20分接獲民眾報案,指前鎮區中山四路南向外側快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滯不前,占用車道,造成後方來車必須緊急減速及變換車道閃避,情況十分危險。警方到場後,發現林姓男子(約45歲)獨自坐在駕駛座內熟睡,無論拍打車窗或大聲呼喊均毫無反應,經持續叫喚後,林男才緩緩睜開雙眼,下車時神情恍惚、步伐搖晃,精神狀況明顯異常。員警立即將林男帶往安全處,持續確認其身體狀況及意識是否清楚,並不斷詢問「醒了沒?醒了沒?」就在林男逐漸恢復意識準備回答時,員警聞到其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立即依規定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檢測,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調查,林男坦承稍早曾於北高雄某熱炒店飲酒,自認仍有能力駕車返家,不料途中酒力發作,竟直接將車輛停放在快車道上睡著,所幸熱心民眾及時發現異狀報警,避免事故擴大。全案警詢後,警方依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舉發酒後駕車,依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以下罰鍰,並將涉案車輛移置保管。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中山四路為高雄市重要交通幹道,夜間車速普遍較快,本案若未能即時排除,極可能引發嚴重追撞事故,後果不堪設想。他特別感謝熱心民眾即時報案,也肯定員警迅速處置,成功消除道路危害。黃元民指出,警方除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外,也同步啟動飲酒場所溯源查察機制,針對相關場所管理及勸導措施加強訪查,希望透過源頭管理與強力執法雙管齊下,降低酒駕事故風險,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前鎮分局也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民眾飲酒後應選擇計程車、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因一時錯誤決定,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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