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婦人遭詐250萬元!鼓山警設「千元假包」誘捕 車手現身秒遭逮

圖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偵破一起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件,成功查獲黃姓車手。(圖/鼓山分局)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件層出不窮,高雄市一名65歲吳姓婦人誤信詐騙集團假冒警政及戶政機關人員,以涉及刑事案件、需配合財產代管為由,多次交付款項及金融卡,累計財物損失近新臺幣250萬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接獲報案後成立專案小組,研判詐騙集團將再次派員取款,與被害人合作展開誘捕行動,成功查獲黃姓車手,全案依法移送偵辦。鼓山分局表示,吳姓婦人日前接獲自稱警政及戶政機關人員來電,對方謊稱其證件遭人冒用並涉及刑事案件,要求配合司法調查及財產代管。吳婦因信以為真,數月間依照指示多次面交大筆現金,同時交付金融卡及密碼,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警方深入追查後發現,詐騙集團為降低曝光風險,採取「人車分離」方式取款,要求被害人將裝有現金的牛皮紙袋放置於指定停放的機車上,再由車手趁被害人離開後前往取走,以規避警方查緝及身分曝光。掌握相關情資後,旗津分駐所副所長林照祥立即率領警員王毓翔及警專實習生劉錦鴻組成專案小組,規劃誘捕勤務。當詐騙集團再次要求吳姓婦人面交70萬元時,警方決定將計就計,依照詐團指定方式安排面交。為避免被害人再次遭受損失,警方準備一只牛皮紙袋,袋內僅放置1張新臺幣1,000元紙鈔作為誘餌,再由吳婦依約將紙袋放置於旗津區廟前路某便利商店前指定位置,警方則於周邊部署警力,暗中埋伏守候,等待車手現身。當日上午11時許,57歲黃姓男子依照指示前往取走紙袋,準備離開現場時,埋伏員警立即上前表明身分並將其當場查獲。警方依法將黃姓男子帶回偵辦,全案依涉嫌違反《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追查詐騙集團其他成員及幕後指揮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指出,近年假冒警察、檢察官、戶政等公務機關人員的詐騙案件仍時有所聞,詐騙集團常利用民眾對司法程序不熟悉及害怕涉案的心理,以「監管帳戶」、「財產代管」、「配合調查」等理由,誘使民眾交付現金、金融卡及個人資料。警方提醒,警察機關、檢察機關及司法機關絕不會要求民眾交付現金、金融卡、提款卡密碼或委託代管財產。如接獲類似電話或訊息,務必保持冷靜,切勿依照指示操作或交付款項,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避免落入詐騙集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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