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翻攝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區日前發生一起毒駕案件,一名48歲邵姓男子騎乘機車時因沿途搖晃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攔查後,發現邵男涉嫌持有安非他命,且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鼓山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月19日凌晨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龍德路段,發現邵姓男子騎乘機車時車身搖晃不穩,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警方隨即於博愛一路與龍德路口實施交通稽查。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邵男涉嫌持有安非他命毒品,經進一步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警方隨即依現行犯規定將其逮捕,並依法進行後續偵辦程序。警方指出,邵男面對警方查獲時,顯得相當懊悔,不僅頻頻向員警致歉,更多次表示「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但仍須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起法律責任。全案經警詢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由法院裁定羈押。此外,警方調查發現,邵男此次除涉嫌毒駕外,也涉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十年內再次毒駕等違規情形,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等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8萬3,600元罰鍰,警方將依法製單舉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表示,毒品不僅危害個人健康,更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對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