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翻攝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前金分駐所於6日晚間執行酒駕取締專案時,在前金區中正四路與新盛一街口設置路檢點,成功查獲一名酒後駕車男子,依法開罰並移置保管車輛。警方表示,前金分駐所所長尤明賜率員執行勤務期間,於晚間10時許攔查一部自小客車,發現駕駛邵姓男子(67年次)車內散發濃厚酒氣,引起員警注意,隨即依程序進行攔查及酒測。經現場酒精濃度測試後,確認邵男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雖未發生交通事故,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相關規定。警方當場依法製單舉發,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同步將車輛移置保管。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指出,酒後駕車不僅危及駕駛人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重大威脅。警方將持續透過路檢勤務及交通執法,強化酒駕防制工作,降低交通事故風險。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落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觀念,如有飲酒情形可改搭計程車、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返家,共同打造安全無酒駕的交通環境。



